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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猎区捕鸟20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禁猎区是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而划定的特殊区域,任何未经许可的捕猎行为均属违法。捕猎20只鸟的数量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依据司法解释,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数量达20只以上的,构成非法狩猎罪。




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若捕猎的鸟类为普通物种,可能面临拘役或罚金;若涉及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刑期可升至五年以上。禁猎区、禁猎期的违法行为会加重处罚,体现法律对生态保护的严格立场。

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差异较大。例如,某地一名男子因在禁猎区用粘网捕猎麻雀20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另一起案件中,嫌疑人因猎捕省级保护鸟类,虽数量相同,但因物种特殊性获刑两年。这些案例警示公众,即使常见鸟类也可能受法律保护,不可心存侥幸。

为预防此类犯罪,相关部门需加强普法宣传,明确禁猎区范围及保护物种名录。公众应主动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避免因无知触法。若发现非法捕猎行为,可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禁猎区捕鸟20只已涉嫌刑事犯罪,具体量刑需结合物种、工具、区域等因素。法律严厉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公众应增强法治意识,远离非法狩猎,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