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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深度伪造技术制作虚假学术成果定什么罪?​​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已被滥用于制作虚假学术成果,如伪造实验数据、篡改研究论文等。这种行为严重违背学术伦理,更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法规。从法律角度看,利用深度伪造技术伪造学术成果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具体定性需结合行为目的和后果综合判断。




如果虚假学术成果用于骗取科研经费、职称评定或项目申报,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伪造带有机构印章的学术证明文件,则可能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从技术层面看,深度伪造生成的虚假图像、视频或文本具有高度欺骗性,普通鉴别手段难以识别。这导致学术监督机制面临严峻挑战,可能引发科研成果信任危机。为应对这一问题,需建立多维度防范体系:科研机构应完善学术审查流程,引入AI检测工具;法律部门需明确技术滥用的追责标准;学术界应加强伦理教育,从源头遏制造假动机。

技术发展不应成为违法工具。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同时,必须通过立法规范明确深度伪造技术的使用边界。建议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增设针对学术造假的专门条款,并提高技术滥用的违法成本。只有法律约束、技术防范和道德建设多管齐下,才能有效维护学术研究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