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400-678-7220

婚内赠与第三方财物是否可追回?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若一方擅自将大额财物赠与第三方,可能构成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此类赠与行为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第三方为善意且有偿取得,追回难度较大;若第三方明知或应知赠与行为违反夫妻共同意愿,则赠与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从法律依据来看,主张追回财物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一是赠与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二是赠与行为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实务中,配偶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赠与无效或要求返还财物,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财产来源、赠与事实及第三方的恶意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若赠与财物为日常生活所需的小额支出,通常视为夫妻一方有权处理的范畴,难以主张追回。但对于房产、车辆等高价值财产,法院更倾向于保护夫妻共同利益。若涉及婚外情等特殊背景,赠与行为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被直接认定无效。

综上,婚内赠与第三方财物的追回需综合考量财产性质、第三方主观状态及法律程序。配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同时注重证据收集,以提高追回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