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入职医院涉嫌什么罪名?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核酸检测报告成为许多行业,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入职的重要健康凭证。个别求职者为了满足入职条件,不惜采取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方式,试图蒙混过关。这种行为绝非简单的诚信瑕疵,而是一系列严重违法行为的起点,将当事人置于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

从刑事法律角度审视,该行为首先可能涉嫌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或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核酸检测报告通常由疾控中心、医院等事业单位或经授权的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其专用印章。伪造该报告,本质上是伪造了作为证明载体的事业单位证明文件,若情节严重,即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若行为人持伪造的阴性报告入职医院,其本人实际可能属于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或密切接触者,且其工作环境特殊,直接面对患者或处于医疗核心区域,该行为极有可能涉嫌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该罪名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新冠肺炎属于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传染病。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进入医疗机构,增加了病毒在医疗场所内传播的潜在风险,若因此造成疫情传播或产生严重传播危险,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制裁,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责任,行为人还需面对严厉的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可处拘留并罚款。涉事医院在发现后,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该辞退通常被认定为合法解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这一不诚信的入职行为会被记入个人职业档案,对未来的职业生涯造成毁灭性打击,在行业内几乎再无立足之地。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因其欺诈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医院可追究其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例如因其可能引发的院内感染风险而产生的额外防控成本、对其他员工健康影响的潜在赔偿责任等。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公信力,践踏了医务工作者以生命守护健康的崇高誓言,辜负了公众对医疗安全环境的信任,其社会危害性深远。
对于医院而言,此事也敲响了人事管理警钟。必须加强入职审查的严谨性,利用信息化手段核验健康证明的真伪,并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与法制教育,筑牢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总而言之,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入职医院是一条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它不仅是个人诚信的彻底破产,更是一次对法律、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责任的公然挑衅。任何心存侥幸者,最终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职业生涯的终结和社会的谴责。维护医疗环境的纯净与安全,人人有责,始于每一份真实的健康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