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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诈骗定什么罪?​​

数字人民币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其法律地位与实物人民币等同,任何伪造、盗用行为均构成违法。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伪造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诱骗受害人扫码支付,导致资金损失。这种行为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还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从法律角度分析,伪造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进行诈骗,通常涉及刑法中多个罪名。核心行为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更重。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其财产属性明确,因此诈骗数字人民币与诈骗传统货币同罪。

其次,伪造收款码本身可能涉及伪造金融票证罪或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数字人民币收款码属于金融支付工具,若行为人未经授权仿制或篡改,扰乱金融秩序,可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追究责任。同时,若通过黑客技术侵入系统获取码信息,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面临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指控。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定性需结合具体情节。例如,行为人伪造收款码后大规模散发,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若以营利为目的制作、销售伪造工具,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将根据作案手段、涉案金额、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量刑,确保罚当其罪。

为防范此类诈骗,公众需提升安全意识。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时,应确认收款方身份,避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官方平台应加强技术防护,监测异常交易,及时拦截诈骗行为。监管部门需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通过案例宣传提高公众辨识能力。

数字人民币的推广是金融科技创新的重要一步,保障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通过法律严惩伪造诈骗行为,强化技术防范与公众教育,才能构建可信的数字支付环境,促进数字经济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