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迁孩子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问题常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当一方拒绝配合时,另一方首先应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户口迁移对孩子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重要性,争取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户口迁移的约定,向对方提出正式要求。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通常随抚养方迁移。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已明确子女抚养权和户口迁移事项,对方拒不履行,抚养方可携带离婚证、协议或判决书、身份证及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办理流程。部分地区公安机关可依据有效法律文书直接办理迁移,无需对方到场。
若对方仍阻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审理后如支持诉求,会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若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仍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此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法律文书等。同时了解当地户籍政策的具体执行标准,因各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整个流程需耐心与法律手段结合,最终在维护子女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完成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