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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方把宠物狗送人了能要回吗?​​

宠物在离婚案件中通常被视为财产的一部分,而非家庭成员。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宠物的归属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在离婚期间未经对方同意将宠物狗送人,可能构成对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返还或要求赔偿。




要判断是否能要回宠物狗,需考虑以下几点:宠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宠物是婚后共同购买或饲养,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其次,送人行为是否经过对方同意。若未经同意,送养行为可能无效。需评估送养是否已完成,如新主人是否已合法占有宠物。

从法律程序上看,如果对方擅自送走宠物,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送养行为无效并返还宠物。但需注意,如果第三方是善意取得(即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要回难度可能增大。

情感上,宠物对主人意义重大,但在法律层面仍需理性对待。为避免纠纷,建议离婚时明确约定宠物归属,或通过书面协议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离婚时对方擅自送走宠物狗,另一方有权依法主张权利,但具体能否要回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提前做好法律准备和协商沟通,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