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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后还能交易吗?​​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相关部门会及时暂停办理房屋的过户、抵押等登记手续。这意味着,从法律程序上,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转移已被冻结。任何在此期间的交易行为,都可能因违反行政管理规定而无法完成产权登记,导致交易无效。




对于买方而言,购买已被列入征收范围的房屋存在显著风险。一方面,买方可能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仅能依据买卖合同向卖方主张债权;另一方面,房屋的补偿权益通常仍归属于原产权人,买方难以直接获得征收补偿。即使买卖双方私下约定补偿款归属,此类约定也可能因违反征收管理秩序而不被认可。

从卖方角度分析,虽然房屋面临征收,但产权人仍享有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补偿范围通常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补助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若在征收决定公告后交易,卖方需如实告知房屋状况,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一般为产权人,这进一步增加了交易后补偿款分配的复杂性。

实务中,如果买卖双方在征收公告前已签订合同但未过户,情况则更为复杂。此时需审查合同履行情况、买方付款程度及双方过错等因素。部分司法案例显示,若买方已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法院可能酌情支持其获得部分补偿权益,但这并非普遍规则,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对于确有交易需求的双方,建议采取审慎策略。首先应查询房屋所在地的征收公告信息,确认房屋是否已被列入范围。若已列入,则应暂停交易,待征收补偿完毕后再行协商。若交易已部分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履行方式,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协助,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值得关注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征收范围内房屋交易可能存在细化规定。例如某些地方允许在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拆除前办理特定条件下的产权转移,但这通常需要征收实施单位同意,且涉及补偿权益的重新确认。此类操作程序复杂,风险较高,不建议普通交易方自行尝试。

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后,其交易受到严格限制且伴随多重风险。各方应优先遵守征收管理规定,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置于首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补偿问题,待产权明晰后再考虑交易安排,才是最为稳妥的选择。在城市化进程中,理解并尊重征收政策的立法本意,既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