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健康码出入养老院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吗?
在疫情防控体系中,健康码是核验人群健康状态的重要数字凭证。养老院作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的特殊场所,其防疫措施直接关系高危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当有人通过技术手段伪造绿色健康码规避检查时,不仅突破了养老院的防疫屏障,更可能将潜在传染源直接引入最脆弱的老年群体中。

从法律视角分析,该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根据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核心要件是行为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养老院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因伪造健康码导致疫情传播,将形成辐射式传播链。这种行为既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如实提供健康信息的义务,也可能同时触犯伪造事业单位公文证件罪,面临数罪并罚的法律后果。
此类行为的现实危害体现在三个层面:首先对老年人群体构成直接生命威胁,老年人普遍存在基础疾病,感染后易发展为重症;其次会瘫痪养老院的正常运营,导致全院隔离、医疗资源挤兑;最后将破坏社会防疫网络,增加流调难度,造成疫情隐匿传播。此前已有案例显示,因个别人士隐瞒行程进入养老机构,最终引发聚集性感染事件。
防范此类风险需要多重屏障:养老机构应完善核验机制,采用"人防+技防"双重验证,通过扫码设备与人工问询结合;社区需加强防疫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警示伪造健康码的法律后果;执法部门则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伪造、买卖健康码行为开展专项打击。目前多地已出台规定,将隐瞒流行病学史纳入征信记录,形成法律与社会的联合惩戒体系。
从道德责任角度看,疫情防控是涉及全民利益的社会行动。故意伪造健康信息的行为,本质是将个人便利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特别是在面对防护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时,这种自私行为更显恶劣。每个公民都应当认识到,守护养老院防疫安全就是在守护我们共同的未来。
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实际危害后果、后续处置态度等因素。即使未造成实际传播,但基于养老院场所的特殊性,伪造健康码的行为本身已构成"具体危险犯",不需要等待实害发生即可定罪。这种司法认定标准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生命健康权的优先保护。
构建完善的防疫治理体系,需要技术防范、法律规制与道德教化的协同发力。通过提升健康码防伪技术、加大违法成本、培育公共责任意识,形成不敢伪造、不能伪造、不愿伪造的社会氛围。只有筑牢养老机构的防疫屏障,才能让老年人这个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安心度过疫情时期。